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院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经辅导员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经过学校劳动竞赛委员会研究,对此评比结果,若有异议,请在三日内直接向学校劳动竞赛委员会书面或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