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科研(科技)处、党校科研处、社科研究机构(基地)、社科类社会组织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大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发布《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度第一批研究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并设专人负责,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和实践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紧密结合大连实际,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实践指导意义和决策参考价值的重要成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辽宁、大连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十个新突破”“三年过万亿”发展目标,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为加速推进新时代“两先区”建设,奋力实现振兴发展新突破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说明
大连市社科联组织的研究课题为副省级课题,评审后按照重大、重点等课题分别予以立项,并对部分课题给予经费资助,课题资助以后期资助为主、前期资助为辅。凡大连市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脱产学习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可以课题组成员参与研究)。申报者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大连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方向、目标、市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学术性和现实性问题,能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1.《课题指南》分为12个专题,每个专题下设若干研究方向,申报的课题应符合专题及研究方向要求。
2.申报人可根据研究专长和已有研究基础直接选题申报,也可以自拟题目申报。
(二)人员要求
1.研究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课题。
2.研究人员不能同时主持多个市社科联在研课题。
3.研究人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每人同时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4.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作撤项处理,取消两年申报资格。
(三)研究要求
1.课题立项后,一般应在一年内完成;部分委托课题和专项课题有研究时限要求,具体以委托单位要求为准。
2.课题负责人应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
3.课题研究所用数据应截止到申报结项年度,当年数据按规定尚未公开的可截止到前一年度。
4.课题组成员在研期间公开发表的与所研课题相关联成果须标明大连市社科联在研课题,同时作为结项佐证材料。
四、报送材料
(一)申报人须为课题负责人。
1.《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表》电子版1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实名材料(盖章)PDF版(扫描)1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
2.前期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包括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等情况),电子版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匿名材料要隐去相关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个人信息。
(二)各单位科研部门要对本单位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严把意识形态关;审查合格后,填报《大连市社科联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所在单位或科研部门公章)扫描版各1份。
(三)对涉及保密要求的申报材料切勿通过网络报送。申报时间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5日,逾期不受理。
大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2年5月5日